舞典华章-中国舞蹈网
标题: 舞网论坛增加幸福恋人派对,请大家参与 [打印本页]
作者: 舞色空空 时间: 2004-7-16 14:51
标题: 舞网论坛增加幸福恋人派对,请大家参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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>为增加论坛活力和论坛的气愤,特在论坛增加<FONT color=#ff0000>幸福恋人——比特丘</FONT>,<FONT color=#0909f7><B>恋爱插件</B></FONT></P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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><FONT color=#0000ff><B>(另外还有结婚插件将于日后推出)</B></FONT></P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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>想找朋友确立恋人关系的就千万不要坐失良机哦!呵呵!下面我在这里教你怎么开始您的幸福之路吧!<FONT color=#ff0000><B>哎哟,我郑重宣布这个只是一个网络虚拟关系,大家不要当真哦!呵呵!</B></FONT></P>
<P>首先,请把鼠标移动到论坛最上方的导航栏红色标记的“舞网娱乐”上面,然后在出现的下拉菜单上选择“幸福恋人”,点击进入!(如下图)</P>
<P></P>
<P>然后,出现一个新的窗口,下面的操作一目了然!呵呵,当然你不会,我把最关键的一步再讲讲咯!呵呵~~~ 就只要把您求爱对象的用户名填写到“我的比特丘”下面的方框里,点击“象他求爱”。——————OK!等候您爱人的回音吧!</P>
<P></P>
<P>呵呵~~ 自然,提供这样一个地方,也是有他的法律法规的,请您操作之前先阅读下面的一些条文!</P>
<OL>
<LI><B>恋爱自由</B>
只要双方都愿意即可确定恋爱关系
<LI><B>解除恋爱关系同样自由</B>
只要一方申请即可解除恋爱关系
<LI><B>专一原则</B>
如果您已经有恋人了,必须解除恋爱关系才能向其他人求爱。
如果您还没有恋人,同一时间您也只能向一个人求爱。
<LI><B>恋爱开放原则</B>
即使对方已经有恋人了,您还是可以向他求爱。
<LI><B>求爱保密原则</B>
除了当事人,其他任何人都无法知道您的求爱记录。
<LI><B>奖励和惩罚</B>
向别人求爱,魅力值-10,经验值+10。对方魅力值+50。同理,有人向你求爱,您的魅力值+50。
求爱被拒绝,魅力-50,经验值-20。
移情别恋(您本来向甲求爱,改而向乙求爱)魅力值-50,经验值+10。
确定恋爱关系,双方魅力值+100、经验值+100。
解除恋爱关系,双方魅力值-150、经验值-30。</LI></OL>
<P><FONT color=#ff0000>当您和您的恋人确立关系以后,您恋人的名字将会跟随您的每一篇帖子出现在我们大家的面前,想想是何等的幸福和光彩啊,哈哈!如下图:</FONT> </P>
<P>
</P>
<P><FONT color=#ff0000>虽然写上我的名字,但是我只是做个样子的啊!哈哈,有没有人向我求~~~~~啊`~哈哈~~</FONT></P>
<P><FONT color=#ff0000></FONT></P>
[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-8-6 18:28:04编辑过]
作者: 舞色空空 时间: 2004-7-17 00:10
<
>哈哈 成功和水漫舞网斑竹饿懒虫小姐在<FONT color=#ff3300><b>舞网论坛这个虚拟社区</b></FONT>里建立恋爱关系!!!哈哈!!</P>
[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-7-16 20:40:02编辑过]
作者: 饿懒虫 时间: 2004-7-17 00:14
提示: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
作者: Vincent16 时间: 2004-7-17 00:48
<
>woodao你怎么能这样呢,太不应该了,小心追懒虫的GG们踹你的家门啊,当然我是不会的了!!!</P>
作者: Dylan 时间: 2004-7-17 01: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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>嘻嘻,小懒虫,你是不是幸福得晕啊???</P><
>就是啊,woodao,小懒虫可是个十足的小美女哦!~~~~</P>
作者: 阿罗耶枝 时间: 2004-7-17 02: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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> </P>
[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-7-16 18:22:01编辑过]
作者: 阿罗耶枝 时间: 2004-7-17 02:21
<DIV class=quote><B>以下是引用<I>woodao</I>在2004-7-16 16:10:03的发言:</B>
<
>哈哈 成功和水漫舞网斑竹饿懒虫小姐建立恋爱关系!!!哈哈!!</P></DIV>
<
>虽然你是管理员
<
>但请你说话注意一点.</P>
<P><FONT color=#f70909>woodao编辑: 如果您觉得我的说话方式不好的话,我在上面加以改正!!</FONT></P>
[此贴子已经被woodao于2004-7-16 20:38:54编辑过]
作者: 阿罗耶枝 时间: 2004-7-17 02:23
<
>虽然这是虚拟社会,但话不能说的没轻重.</P>
作者: Vincent16 时间: 2004-7-17 03:01
<
>哈哈,被我说中了吧!!!</P><
>大家都消消火,有事好商量嘛!!!~~~~</P>
作者: 阿罗耶枝 时间: 2004-7-17 03:07
<
>结婚很高兴?</P>
<
>继续开心吧!</P>
<
><FONT color=#ff0000></FONT> </P>
<P><FONT color=#ff0000>woodao编辑:</FONT></P>
<P><FONT color=#ff0000>请注意啦,罗兄,不知道你怎么这么大的火气哦!我们弄起这样一个网络虚拟社区活动,目的只是为了,活跃论坛气氛,我在最开始这样做,只是为了带个头,让大家可以继续下去!如果你硬要如此当真的话,知会引起大家的不快! 或者我们也只有取消这样的活动了@!</FONT></P>
[此贴子已经被woodao于2004-7-16 20:36:10编辑过]
作者: Vincent16 时间: 2004-7-17 03:15
阿耶,不要这样啦,想开点!!!~~~
作者: Devil 时间: 2004-7-17 04:37
<
>呵呵,怎么回事,恋爱很开心的嘛~~~~我怎么闻到硝烟味了[em05][em05]</P>
作者: 饿懒虫 时间: 2004-7-17 04:44
提示: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
作者: Dylan 时间: 2004-7-17 05:00
<
>呵呵,小雨DD,这本来就是虚拟社区啊~</P><
>大家开开心而已,现在很多BBS都有了,</P><
>呵呵~</P>
作者: 饿懒虫 时间: 2004-7-17 05:15
提示: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
作者: Dylan 时间: 2004-7-17 05:29
<
>呵呵,只有爱情才会淹没理智滴~~~~~</P><
>~~~~</P>
作者: Vincent16 时间: 2004-7-17 06:27
<
>哎,阿罗啊,想开点啦.</P><
>woodao啊,拜托不要取消这个系统啊,我正忙着找女朋友,你要把系统取消了,我跟你没完啊!!!~~~</P>[em03][em03][em03][em03][em03][em05][em05][em05][em05][em06][em06][em06]
作者: 舞色空空 时间: 2004-7-17 07:33
呵呵 好的!大家支持才有发展啊!!
作者: 阿罗耶枝 时间: 2004-7-17 16:46
<
>在爱情前面我放弃理智.</P>
作者: 阿罗耶枝 时间: 2004-7-17 16:49
<
>你这样做并没有错.</P>
<
>但错就错在你找错了对象.</P>
<
><FONT color=#dd2292>woodao编辑:</FONT></P>
<P><FONT color=#dd2292>啊罗,我们已经反复强调了这里是一个虚拟社区!!!作为社区斑竹,你这样还怎么样配合论坛的发展啊???</FONT></P>
<P><FONT color=#dd2292>如果你还是这样的“小气”
(网友说的:(2004-07-17 04:47:47 我 看帖子,咋 阿罗耶枝 像 醋坛子一样 ,真喜剧)
作为管理员我就删你的帖子了,很影响大家情绪!!!</FONT></P>
<P><FONT color=#dd2292></FONT> </P>
<P><FONT color=#dd2292>如果你上面说的话是真实的话,那么我以管理员的身份和你说话:你可以在现实中展开你的追求,大家没有人说你,就算是现实中我跟饿懒虫在一起,那么有什么话,你可以在三人中间解决,对吧!这里是一个供舞者交流的地方,你这样做,只会影响论坛正常的秩序!</FONT></P>
<P><FONT color=#dd2292></FONT> </P>
<P><FONT color=#dd2292>当然,如果你只是针对这个虚拟社区发表的意见,那么我就已论坛成员一个竞争者的身份跟你说:你可以看看顶楼的帖子,这个是要双方自愿的,而且是可以解除这个关系而重新派对的,那么也许我或者她就不会找错人了!呵呵!</FONT></P>
<P><FONT color=#dd2292></FONT> </P>
作者: 阿罗耶枝 时间: 2004-7-17 21:17
<
>好吧.</P>
<
>是我不好,我不理解你们.</P>
<
>我承认我的错误.OK?</P>
[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-7-17 13:18:09编辑过]
作者: Vincent16 时间: 2004-7-18 02:15
呵呵,阿罗,想开就好!!!
作者: 阿罗耶枝 时间: 2004-7-18 02:20
谢谢.
作者: 冰果 时间: 2004-7-29 05:37
呵呵,这个妹妹好可爱啊
作者: 阿罗耶枝 时间: 2004-7-29 06:48
假设会有会成为现实的一天。只能拭目以待
作者: 静舞忧夏 时间: 2004-8-2 21:05
这活动不错啊。要是QQ上也有就好了!
作者: 舞色空空 时间: 2004-8-3 03:18
那就要腾讯公司去开发了 不过QQ上有拍照片的啊
作者: 阿罗耶枝 时间: 2004-8-3 07:15
弄假成真就不好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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