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 >为什么在中国任何东西一有名气就开始变味了呢,舞蹈艺术不像书画等以实物的形式可以据为己有,它更类似于影视之类的表演形式存在,难道你可以说那个大明星他可以说这个演技是我发明的,别人不能使用吗,那后来的演员靠什么去表演,连做的动作都得去申请版权,到时候大家都忙着申请版权,哪有时间搞创作。</P>
< >我觉得中国舞蹈可以创立一种开放舞蹈资源(ODS)的组织,就是说我创作了这个舞蹈,然后copyright is free,别人可以使用我的舞蹈去表演,也可以在这舞蹈的基础上修改,但必须通知组织,并把他修改后具体的舞蹈表现技术细节公开出来,然后也copyright is free,这样是有整个舞蹈界来共同维护和发展一个舞蹈节目,这就是在共享舞蹈资源的一种概念,是我的一个不成熟的想法,为了是不断改进和发展一个经典舞蹈!</P>
< ><br><FONT color=#ff0000 size=5>艺术是人类共同的财产,舞蹈艺术尤其如此!</FONT><br></P>
[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-8-17 15:40:10编辑过] |